
● 競賽宗旨:
- 財團法人旺宏電子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,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,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。
● 參賽資格:
- *個人,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。
- *限指導老師乙名,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、職老師。
● 評審標準:
- 以高中、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。
● 競賽時程:
- *報名時間:95年3月1日(三)至95年5月31日(三)止。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創意說明書,始算完成報名。
- *決賽入圍通知:95年6月中旬於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。
- *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:95年10月20日(五)前繳交成果報告書、作品摘要(含圖片)、決賽簡報PPT檔。
- *決賽時間:95年11月上旬舉行。
- *頒獎典禮:95年11月下旬舉行。
● 評審辦法:
- *初賽-
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,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,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。
-
- *決賽-
1. 成果報告書及現場簡報最多30頁Powerpoint (15分鐘),評審口試15分鐘。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定名次。
2. 如有作品需將作品帶至現場,若作品無法帶至決賽展示說明,需保留所有紀錄,評審得視實際需要至研究室評鑑。

● 參賽證明書:
- 凡於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,頒發參賽證明。
● 初賽選出:
- *決賽入圍(不超過20名)及佳作(不超過80名)。
- *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,000元及證書。
- *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研究補助金新台幣20,000元。
● 決賽選出:
- 旺宏獎,優於金牌之作品(可從缺),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120,000元。
- 金牌獎(至少2名),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100,000元。
- 銀牌獎,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50,000元。
- 優等獎,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25,000元。
-
- ※ 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。
- ※ 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,學生可獲得新台幣5,000元,及證書乙份。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乙份。
● 學校獎:
- *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可獲學校獎。
- *計分方式:旺宏獎12分、金牌8分、銀牌6分、優等4分、佳作2分。
- *獎勵辦法:學校可獲頒獎狀及獎金(每1分可得獎金NT1,000元);校長可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乙座。
● 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:
- *以所得獎項累計積分(旺宏獎12分、金牌8分、銀牌6分、優等4分、佳作2分),積分達24分,即可獲頒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,兌換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,於每屆頒獎典禮時頒發。
- *獎勵辦法:獎金三萬元及頒贈獎狀乙張。
● 大學推甄函:
- 入圍且得獎同學由委員們共同聯名寫推薦信,並附上競賽作品評審評語,協助同學大學推甄作業。

● 報名:
- 採網路報名:http://www.mxeduc.org.tw/ScienceAward/5th/intro.html
● 初賽繳交項目:
- 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創意說明書一份至主辦單位(限A4單面20頁內,請勿裝訂,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)以郵戳為憑,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,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科學獎網站。
-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:研究題目、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、參考資料。(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檔)
- 作品為正式論文形式,故作品名稱需與內容相符,評審保留修改作品名稱權益。
- 寄送地址:300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第五屆旺宏科學獎收
● 決賽繳交項目:於95年10月20日(五)前繳交
- 郵寄成果報告書三份至主辦單位(限A4單面30頁內,請勿裝訂,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)以郵戳為憑,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科學獎網站。
-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:研究題目、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、研究過程、結論、討論及應用、參考資料,作品名稱請與作品內容相符。(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檔)
- 作品摘要文字1,000-1,200字(約2頁A4單面,含文字+圖檔或附圖)供大會手冊製作;摘要圖片著名參賽編號以jpeg格式mail至mxeduc@mxic.com.tw。
- 簡報PowerPoint檔案 (限30頁/5MB內)上傳至科學獎網站或寄送光碟。
- 寄送地址:300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旺宏科學獎收

-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科展競賽前三名作品,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。
-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者,一律取消參賽或受獎資格,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-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,若有發現以上情事,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。
- 決賽時未出席以棄權論。
- 比賽名次依實際情況決定,必要時得從缺。
- 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,但旺宏電子(股)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。
- 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不退還。
-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申請發放。
- 基金會擁有出版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