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宗旨

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,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的興趣,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。

競賽題目
自選。作品共分為: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、數學、電子電機、機械、資訊等八組審查。

參賽資格
*僅限個人參賽,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,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。
*限指導老師乙名,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、職老師。

評審標準
以高中、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。

競賽時程
*報名時間:100年3月1日(二)至100年5月31日(二)止。報名截止日前繳交創意說明書,始算完成報名。
*決賽入圍通知:100年7月初於基金會及當屆科學獎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。
*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:100年10月20日(四)前繳交成果報告書、作品摘要、決賽簡報PPT檔,以維競賽權益。
*決賽時間:100年11月初舉行。
*頒獎典禮:100年12月初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。

評審辦法
*初賽-
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,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,由評審採共識決定入圍作品。

*決賽-
1. 針對成果報告書現場簡報15分鐘,評審口試15分鐘。由全體評審委員採共識決定名次。
2.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審查,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展示說明,需保留所有紀錄,評審得視實際需
要至研究室評鑑。

獎勵方式
*參賽證明書:
凡於時間內繳交創意說明書之參賽同學,頒發參賽證明。

*初賽:
選出不超過20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80名佳作作品。
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5,000元及證書,請留意e-mail通知。
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申請研究補助金最高新台幣20,000元。
※「入圍研究補助金獎助說明」:
科學獎所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之研究補助金,乃為使入圍隊伍針對「創意說明書」內容後續研究,使「成果報告書」內容較「創意說明書」完整且有所改進。入圍隊伍請憑信函中所附申請書向基金會申請最高新台幣20,000元研究補助金。

*決賽

旺宏獎:
優於金牌之作品(可從缺),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120,000元。
金牌獎:
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100,000元。
銀牌獎:
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50,000元。
優等獎:
可獲得獎座、證書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,每年新台幣25,000元。
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旺宏科學獎多次並入圍獲獎,就讀大學期間以領取較高獎學金乙份為限。
※ 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及獎座乙份。
※ 入圍決賽後而未獲得任何獎項之作品,等同佳作,學生可獲得新台幣5,000元,及證書乙份。指導老師可獲得證書乙份。
學校獎:
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(旺宏獎12分、金牌8分、銀牌6分、優等4分、佳作2分,每1分可得到獎金NT1,000元)
校長獎:
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。
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:
指導得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(旺宏獎12分、金牌8分、銀牌6分、優等4分、佳作2分)即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證書乙張,兌換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每屆頒獎典禮時頒發。
大學推甄函:
入圍且得獎同學由委員們共同聯名寫推薦信,並附上競賽作品評審評語,協助同學大學推甄作業。

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

*報名:採網路報名 http://www.mxeduc.org.tw/web/scienceaward10.nsf/signup?OpenForm

*初賽繳交項目:

1.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創意說明書轉存成PDF格式電子檔,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,並登入確認上傳成功。(以中文或英文書寫,A4版面20頁內,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)
2.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:研究題目、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、參考資料。 作品名稱比照正式論文形式,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,避免花俏之字眼,必要時評審得修改。(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 檔)

*決賽繳交項目:於100年10月20日(二)前繳交

1. 郵寄成果報告書三份至主辦單位(限A4單面30頁內,以中文或英文書寫,請勿裝訂,超出頁面請以附錄方式檢附)以郵戳為憑,並將檔案轉存成PDF格式上傳至科學獎網站。
2.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:研究題目、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、研究過程、結論、討論及應用、參考資料,作品名稱比照正式論文形式,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,避免花俏之字眼,必要時評審得修改。(封面格式請參考Word 檔)
3. 作品摘要文字1,000~1,200字(約2頁A4單面,含文字+圖檔或附圖)供大會手冊製作;摘要圖片註明參賽編號以jpeg格式email至renti@apex-pr.com.tw
4. 現場簡報PowerPoint檔案 (限30頁/5MB內)上傳至科學獎網站或寄送光碟。
5. 寄送地址:30078 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6號 旺宏科學獎收。

注意事項

1.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科展競賽前三名作品,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。
2.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、研究成果不實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,一律取消受獎資格,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3.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,若有發現以上情事,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。
4. 決賽時未出席以棄權論。
5. 比賽名次依實際情況決定,必要時得從缺。
6. 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,但旺宏電子(股)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。
7. 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不退還。
8.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申請發放。
9. 基金會擁有出版權。